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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处方药怎么开 ?是否须本人领取?最新规范来了

浏览量:153 栏目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 :2021-08-16

日前,国家卫健委、国家医保局印发《长期处方管理规范(试行)》。
什么情况下患者可以申请长期处方?
长期处方最长可以开多久?
药品是否需要本人领取?
对于这些问题 ,文件中都予以明确。
 
什么药可以开具长期处方 ?
 
依照《规范》,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 、用药方案稳定、依从性良好 、病情控制平稳、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。
治疗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药品可用于长期处方。
不过,《规范》中也明确强调,医疗用毒性药品 、放射性药品 、易制毒药品 、麻醉药品、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、抗微生物药物(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),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。
 
长期处方最长可以开多久 ?
 
《规范》明确 ,根据患者诊疗需要,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;根据慢性病特点,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 ,最长不超过12周 。
此外 ,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,医师应当严格评估,强化患者教育 ,并在病历中记录,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。
 
长期处方药必须患者本人领取吗 ?
 
长期处方药品原则上由患者本人领取。特殊情况下,因行动不便等原因,可由熟悉患者基本情况的人员,持本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证件代为领取,并配合做好相应取药登记记录 。
此外 ,《规范》提出,鼓励通过配送物流延伸等方式,解决患者取药困难问题 。
 
单张处方的数量、金额有限制吗 ?
 
在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方面,文件明确,各地医保部门支付长期处方开具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 ,不对单张处方的数量  、金额等作限制,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待遇。
各地在制定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时 ,应当充分考虑长期处方因素。
此外 ,《规范》强调,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、药占比 、绩效考核等为由影响长期处方的开具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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